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0304破5号之一
本院于2020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经查明,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亦无人申请对其进行重整或者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30日裁定宣告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0304破5号之一
本院于2020年3月25日裁定受理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经查明,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亦无人申请对其进行重整或者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30日裁定宣告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